白山市开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07.06.2016  21:13

  白山市委办公室、白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利用6月份1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发挥生态优势,守护蓝天碧水,推动绿色转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魅力白山”为主题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通知》强调,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高度,集中力量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为持续巩固我市生态优势、提升环境质量、提高发展效益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各项工作。围绕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新《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开展宣贯活动。启动清洁空气行动,突出抓好“城建洁净工程”、淘汰燃煤小锅炉、整治黄标车和冒黑烟车辆、治理扬尘污染、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等工作。启动清洁水体行动,突出抓好建立“河长制”管理体系、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等工作。启动“三区”(自然保护区、矿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自然保护区植被破坏、环境污染、违法违规建设、人为活动干扰生态环境、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三区”内资源开发超限超域超额、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7个方面问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开放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落实“禁塑令”宣传督导、重点行业系统发表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要全面总结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提升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为全市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标杆,带动各行各业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媒体要统筹做好“行动月”的集中宣传报道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环保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