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区棚户区改造取得重大进展
2014年,白城市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年计划改造规模134万平方米。开工建设144.6万平方米。其中,政府主导项目已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137栋,截至目前,累计达到主体封闭52.4万平方米、67栋,预计年底前将有万余户市民喜迁新居。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白城市从2013年启动了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工作,聘请省规划院统一编制了2013-2017年市区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并同步制定了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规划、社会服务综合保障规划和资金融资组织规划,形成了棚户区改造“一大四小”的规划工作体系。为全市大规模全面启动规划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奠定了基础。
创新改造模式。白城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到包头、太原、武汉等地考察学习,并多次组织专家论证,探索到了一条符合白城实际的工作模式,概括为“三原则”和“三先三后”工作导向。“三原则”,即市级统筹、属地实施,统一规划、综合配套,整片改造、集中安置。“三先三后”工作导向,即先建设、后征收,先选房、后签约,先安置、后扒拆。充分尊重民意、操作性强、符合市情的棚户区改造之路,为工程建设有序快速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科学规划管理。利用前期已完成的土地储备、科学选址,并聘请资深专业规划设计单位,本着绿色、简约、适用的原则,对集中回迁区统一进行建设设计。在实施中按市场化原则先建设样板区、样板房,并设立选房、看房、签约、安置和分配等现场工作流程,直接向群众开放。在小区内统一规划学校、医疗、超市等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努力将回迁小区打造成精品工程,群众满意工程。
严格工程管理。规范履行项目立项、规划、用地、招投标、开工等项目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积极选择有资质、有业绩、有信誉、有资金、有团队、有合作、有品牌、可追溯的企业开发建设;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关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施工保证金制度、质量监管制度、材料采购验收制度、技术图纸会审制度和资金审计结算核制度。
强化组织征收。坚持实施市、区(管委会)、街道、社区共同参与的属地征收,严格履行操作程序的依法征收,最大优惠被征收群众的政策征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以情征收,协商移地安置的置换征收,救济困难群体的帮扶征收,方便被征收群众从事经营的创业征收,帮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安置征收等多种有效征收方式,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实施。
多方筹措资金。在充分利用国家、省加大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基础上,积极申请金融支持贷一块;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协调经营性收费单位最大程度地降低收费标准减一块;鼓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承担社会责任,在利润上让一块;地方财政开源节流筹措资金投一块;材料集中采购省一块等方式,多渠道
筹措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资金需要。
积极落实政策。根据国家、省出台的棚户区改造政策,制定出台了房屋征收、土地减免、税收减免、收费减免等多项改造优惠政策。同时,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领办制”、“会办制”、“特办制”,以最简捷的方式、最便捷的程序、最快捷的速度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按时开工。
综合保障服务。棚户区改造是为困难群体的造福工程。因此,在工程建设上实行简装修一次到位,室内落实十项配套,确保群众直接入住。小区实行政府委派物业管理,防止弃管现象发生,底商优先向零就业、残疾人和困难户租售,解决群众就业困难。(记者高大伟于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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