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5人

19.08.2016  13:41

  为了满足白城市各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现将2016年白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公布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385名。其中白城市直155名,洮北区50名,大安市32名,通榆县52名,洮南市46名,镇赉县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6年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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