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蓝天白云 环保部发函春节限(禁)烟花爆竹
08.01.2016 10:41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春节临近,全国即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为保障空气质量、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函》,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1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结合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
2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划定禁限放区域和场所并明确标识,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格和品种,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并予以公布;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数量,明确限定的销售时间和网点。
3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联合执法,对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予以公布。在不利气象条件期间,要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有效减少违规行为,减轻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
4提前做好节假日期间空气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工作,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如遇不利气象条件,应严格按照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确保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
5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各项规定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群众理性燃放烟花爆竹,提倡购买和燃放安全环保型烟花爆竹,形成全民互相监督,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08.01.201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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