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部门:涉案疫苗均为二类疫苗 一类疫苗可放心接种

23.03.2016  11:08

涉案疫苗均为二类疫苗

省疾控部门:一类疫苗可放心接种

  本报讯  (记者王菁菁)近日,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备受市民关注。22日,记者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涉案的25种疫苗均为二类疫苗,与国家免疫规划的一类疫苗并无关系。

  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周剑惠介绍,根据我国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在我国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是指国家免疫规划中的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据悉,此次涉案的疫苗包括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等25种。

  目前,我省对适龄儿童接种的一类疫苗有11种,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麻疹疫苗、麻腮疫苗、麻风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A群和A+C群多糖疫苗)、乙脑疫苗。另外有3种是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接种的疫苗,包括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端螺旋体疫苗。

  省疾控中心每年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疾病防控需要和适龄儿童数制定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公开招标采购,通过各级疾控中心冷链系统配送至全省各接种单位,免费为儿童提供接种服务,全程开展温度监测,保证疫苗储存、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有很多市民担心,接种了未经冷藏的疫苗会给身体带来危害。对此,周剑惠所长表示,接种未按规定进行规范冷链存储、运输的疫苗,可能产生的影响为:接种疫苗后无法产生足够抗体或不产生抗体,造成该疫苗对人们不能产生足够的保护效果或不产生效果。

(责任编辑:王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