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把疫情防控落实工作抓实抓细 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双胜利”
2月8日,省高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近期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审议通过了省高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在2月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再次作出深入部署,要求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在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全面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任务要求。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为我们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总体战、阻击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常委会、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三保一统筹”的总体要求和“七个到位”的具体要求,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取得阶段性成效。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就全省政法机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全省法院要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决不能抱任何侥幸心理。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报告病例数还在增加,加上春运返程高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即将开工复工,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要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浮在表面、空喊口号、推诿扯皮,从实处着手、在细处用功,研究具体办法,明确具体责任,全面分解任务,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把各项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从审判执行角度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从重从快惩处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涉防疫企业的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进一步强化“暖企”措施。上级法院要加强对相关案件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问题的研究,对下指导下级法院妥善审理执行相关案件。要把维护群众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司法为民,灵活调整办案方式,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多为广大群众提供“非接触式”服务,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查控等,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和当事人诉讼需求。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配合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会议要求,要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确保实现“双胜利”。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是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全省法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全省法院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谋划审判执行工作。省高院各部门和各级法院要不等不靠,认真梳理研究本单位、本部门今年重点工作任务,特别对长线工作,要早研究,早部署,为完成全年工作打好基础。实行弹性工作制期间,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指挥调度,督促指导居家办公干警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通过电话、网络、即时通信工具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把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要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庭审、会议等相关活动较少的时机,组织法官干警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素质能力。
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管理,继续抓好法院内部疫情防护工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漏报、谎报、瞒报,因信息报告不准确、不及时引发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要严格遵守各项防护规定,进一步细化防护措施,干警要减少外出,不参加聚会和集聚性活动,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领导干部和党员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要更加关心关爱干警,目前全省法院未发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但有一些干警处于隔离观察期间,还有一些干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对这些干警要跟踪了解,帮助他们尽快确认病情,逐人排除,同时积极帮助干警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的困难。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教育督促广大干警自觉遵守所在地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社区管理,支持和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重大部署。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梳理总结我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成效,研究破解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突出问题,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继续推动人民法庭优化布局工作,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司法功能,加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功能,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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