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助脱贫 两不误两促进——长春市开发临时公益岗显成效

10.04.2020  16:50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解决疫情防控“缺人手”,就业求职“返岗难”的两难局面,长春市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独特作用,积极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和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充实了基层防疫工作力量,促进了贫困户脱贫增收,实现防控疫情和脱贫增收两不误、两促进,成效明显。

  因需设岗,对象明确

  立足公益性岗位“兜底线、救急难、过渡性、临时性”的基本属性,长春市充分发挥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兜牢民生底线的作用。在综合考量各县(市)区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基层就业服务工作需要等三个方面因素基础上,依据各县(市)区承载能力,针对因疫情影响面临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就业意愿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等三类群体,长春市计划开发疫情排查与防控、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公共就业服务及其他相关临时性岗位800个。

  公开招聘,待遇明确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布岗位招聘公告,明确用工期,凡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申报,由人社、扶贫等部门会同乡镇共同确定岗位招用人员。被录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与乡镇签订3个月的劳动用工协议,协议期满退出临时公益性岗位。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在上岗期间,充分保障工作人员安全,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与保险公司合作,为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新冠医疗险、意外伤残险和意外医疗险。

  强化督导,职责明确

  根据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和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做好面临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名信息、就业状况及就业意愿等情况核实;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做好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检查。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管理、谁考核”的工作原则,各相关部门指导乡镇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将好事做好,避免“变相发钱”。

  成效明显,特色鲜明

  截至目前,长春市共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821个,其中,疫情防控岗位471个,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岗位47个,其他辅助性岗位303个;已安置贫困劳动力419人,安置返贫风险人员371人。各县(市)区、开发区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工作特色鲜明。九台区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上岗,从事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消毒保洁、疫情监测、防疫宣传等工作,开发岗位169个;双阳区按照“待业人员”与“紧缺岗位”合理双选方式,强化岗前培训和健康跟踪,开发岗位60个;榆树市采取三级联审方式,充分落实自愿原则,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协议书,开发岗位340个;农安县按照三步工作法,在全面筛查、甄别、公示基础上,开发岗位142个;德惠市发挥乡、镇、街道基层组织作用,深入一线排查,开发岗位100个;莲花山因地制宜,开发岗位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