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伊君检察长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观摩涉疫刑事案件庭审现场,要求全省检察机关:防疫办案两不误
观摩庭审现场
(本网讯 张海婷)“我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权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无证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月18日上午,在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审判庭内,公诉人对陈某权妨害公务、危险驾驶案出庭支持公诉。与此同时,在省检察院远程庭审指挥中心内,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天,也通过大屏幕同步观看了庭审情况。
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远程观摩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讯问,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举证,以规范、完整、合法的证据体系,准确全面有力地证实了被告人陈某权妨害公务、危险驾驶的犯罪事实。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人陈某权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认罪。
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天远程观摩庭审
“辽源市全市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做的怎么样?”“请问西安区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怎么样?”……庭审结束后,尹伊君检察长与辽源市检察院、西安区检察院检察长连线,就出庭检察员支持公诉情况,充分肯定了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并听取了两个院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
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与辽源市检察院、西安区检察院连线沟通工作
围绕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如何开展,尹伊君检察长强调,一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在重大考验面前展现检察担当。疫情防控是对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一次大考,在大考面前要提振信心,奋发向前,充分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展现检察人员的担当和自觉。二要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理涉疫刑事案件,确保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工作,严格依法办案,统一执法标准,做到依法、准确、及时。三要做到以防控为中心,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防控工作一刻不能松懈,要一抓到底,同时,要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抓好认罪认罚适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工作,做到防疫和办案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