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童被电动车撞伤肇事者被拘15天 罚款2千元

30.07.2016  19:07

  《6岁男童被撞  左小腿三处骨折》接续报道

   城市晚报讯   29日, 交警部门对肇事逃逸者刘某的处罚结果公布,刘某所驾驶的电动车鉴定为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对于这个处罚,受伤男童小明的父亲表示认同,同时希望对方能赶紧赔偿孩子的医疗费用。

  关于此事,南关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张恩力说,昨日经过北京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刘某所驾驶的电动车已超出非机动车相应技术标准,其车重量已超出40公斤,应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对此他们已确定刘某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拘留15天的处罚,目前刘某已经被行政拘留。

  宋先生说,刘某在被交警部门依法抓获后,目前他们家属还没有接受到刘某的当面道歉,也没有收到孩子医疗费。孩子手术后现在恢复情况还不错,但是孩子左小腿里的钢针至少三个月以后才能取出来,上小学也要延后一年。目前孩子的第一次手术已经花了6万多元钱,所以希望刘某能赶快赔偿孩子的医疗费用,如果刘某一直拖着不给的话,他们会考虑进行民事诉讼。(记者 吕闯 实习生 吴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