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赤裸上身用砖头连砸6车 被人脚踩头部惹争议

24.09.2016  11:35

网友供图

9月22日晚8点钟左右,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布消息称, 长春 市青年路与青荫路交会处,有一男子故意扔砖头砸车,6车受损。还有车主车辆受损后,直接离开现场,希望离开现场的车主请及时到西安广场派出所,并配发了图片。

网名为“长春胖乎乎”的网友爆料称,事发地点位于长春市青年路与青荫路交会处,这名男子故意用手中的砖头砸车,造成了路边的六辆车不同程度受损,同时,发布的图片共有七张,其中一张显示,一名赤裸上身的男子已经被制服,不仅是手和脚,还有头部都分别控制住,而且其头部还被人用脚踩住。不过,这张照片一经发布,经大量转发后,引起了一些网友的不满,认为人已经控制住了,就没有必要再踩男子的头部,这样的做法太过于不尊重人。

其余的几张照片显示有民警在接警后到达现场,另外,还有被砸车辆的受损图片,一辆黑色轿车的前风挡龟裂,还有一辆车的前机器盖子前面也有伤痕。一位网友分析说,“肇事的这名男子未穿上衣,而晚上天气比较寒冷,如此穿着,很可能男子有精神疾病,或者饮酒过量。”  不过,也有网友持反对声音,认为男子砸车理应受到惩罚,或许有逃跑,有反抗的行为,也很可能现场比较混乱,被砸车主相当气愤才会将其控制。在其中的一张照片上,可以看到男子用来砸车的砖头,还摆放在地上。

9月23日上午10点钟左右,新文化记者来到了网友所说的地点,在事发现场的周围,并未看到关于砸车的痕迹,且周围也少有目击者,因为该处地点在客车厂外,所以目击者非常少,不过,还是有一位目击者称,看到了警车来到现场,当时男子就被带走了,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是这名男子将停在路边的车砸了,至于有市民或者车主将男子控制一事,该目击者没有看到。

11点多钟,在事发地辖区派出所,一位民警证实了确有此事,而且砸车男子确实患有精神疾病,已经送到医院,对于车辆被砸的损失,这需要由监护人负责,但如果没有钱,也很难办,或者只能起诉到法院,希望监护人能管控好男子,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吉林 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表示,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故意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本案中公安机关首先应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立案并采取刑事拘留,若嫌疑人或律师提出其患有精神疾病,应当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医学鉴定;如经鉴定嫌疑人为精神病患者,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新文化报(唐奇  实习生曹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