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猥亵妇女 事后“偶遇”被拘

18.02.2016  12:02

冤家路窄,一点不假。2月13日晚,在延吉市雅馨小区门前,一名男子对一名女子实施不法行为后逃跑。不到24小时后,女子竟然再次在案发地“偶遇”不法男子。

我看见前一天晚上抢我的人了,你们快来呀!”2月14日22时许,延吉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进学班接到市民报警求助后,民警柴志强等人立即驱车到场。民警看到,在雅馨小区门前,一名看似30岁左右的男子被几人摁住。一名看似40多岁的女子指着被摁倒的男子跟民警介绍,2月13日23时许,自己走在这段路上,该男子突然从后搂住自己,欲实施抢劫,对方在没有抢到钱财后,竟然对她实施搂抱等猥亵行为。之后,男子逃之夭夭。

怎料,冤家路窄。该女子家住雅馨小区附近,并经营小生意。2月14日22时许,该女子在门市房里,无意间看到监控画面里出现了该男子的身影。于是,她立即喊来家人出门将其控制。民警经过了解发现,该男子的亲戚也住在附近,距离女子经营的门市房最多百余米远,他之所以再次出现在案发现场,是来走亲戚的。男子自称,案发时喝了酒。

随后,民警将此事移交至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经审查,该男子姓王,今年30岁,汪清县人。他对猥亵妇女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