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女儿 600 次 刑期或超 1.2 万年
13.08.2017 19:13
本文来源: 北国之春
法新社报道,庭审官员耗时两日,于 10 日下午宣读完这名男子的所有罪行,共 626 项,包括他强迫现年 15 岁的女儿进行 599 次肛交,以及强奸、乱伦等罪行。
这名 36 岁的男子出庭时戴着眼镜、身着灰色 T 恤和蓝色裤子。他镇定自若、否认指控。案件将进入审判。
检察官艾米 · 夏兹瓦尼 · 萨尔明告诉汤森路透基金会,这名男子 2015 年与妻子离婚后,开始对女儿下手。按当地媒体说法,女孩在得知父亲打算将她的两个妹妹从母亲那里接来同住后,才将自己的不幸遭遇告知母亲。
警方接到母亲报案后,7 月 26 日逮捕了这名男子。
马来西亚眼下正着手严打儿童性侵事件,于 6 月设立儿童性侵犯罪特殊法庭,并加大了对相关犯罪的刑罚力度。
萨尔明说,一旦定罪,这名男子 " 面临的刑期将超过 1.2 万年 "。
为保护受害者身份,男子姓名不予公布。法官永 · 扎里达 · 萨扎利拒绝男子保释,理由是他可能会潜逃或威胁受害者。
美国国务院去年公布的报告显示,马来西亚每天平均有 10 名女性遭强奸,其中一半以上年龄未满 16 岁。2005 年至 2014 年间,马来西亚共接到强奸报案 2.8741 万件,获有罪判决的案例数量不到 3%。本文来源: 北国之春
13.08.2017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