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哥们”吃饭没钱结账 持斧抢劫超市
城市晚报白山讯 因为吃饭没钱结账,白山男子李某某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斧头,抢劫了旁边的一家超市后,又折返回来付了饭钱。4月9日,正在白山市一家网吧内上网的李某某被警方抓获。而4个月前,他刚刚年满18周岁。
负责此次案件的白山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民警宋博仁说:“4月7日下午2点30分左右,我们接到市民报案,说是位于白山市气象局西侧的一家超市被人抢劫,一名约20岁的男子手持斧头,抢走了店老板300元钱。”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据超市老板讲,男子进屋后,曾跟他有过对话,说自己身上没有钱了,想要“借”点钱花,但男子一直表示,自己并不想伤害他。
“店老板说,男子发现了他身上的腰包,执意让他打开看看,最终,男子抢走了腰包里的300元钱。出门后,店老板追了出来,跟这名男子说,‘钱你拿去吧,斧子给我留下做个纪念吧。’就这样,他报案后把这个把斧子交到了我们这。”宋博仁说。
在了解了案发经过后,民警通过侦查了解到,该男子经常到网吧上网这一习惯,红旗分局民警派人在该男子可能出现的几个网吧进行轮流蹲守。4月9日11时许,民警终于将这名男子抓获。
“我们抓到他的时候,他自己还说‘你们抓到我是好事’。因为随后,我们从他的身上搜出了一把弯刀。”办案民警说,这名男子姓李,4个月前,他刚刚过完自己18周岁的生日,此前,他并没有犯罪前科。“我们问过他,如果店老板反抗怎么办,他说如果反抗的话,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来。”
据李某某供述,事发当日,他和几个社会上认识的“哥们”一起吃饭,酒足饭饱之后,他因为没钱付账而感到丢面子,随后,他借口离开饭店,来到了旁边的一家超市,用随身携带的斧子实施了抢劫。“据他自己供述,案发后,他曾想过逃走,但无奈没有资金,就暂且放下了这个念头。”
(记者 杨玉川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