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2年半电费16000多元 租房户要票据愁坏房主

10.10.2015  09:13

  房子租出去后产生了大额电费,租房户希望拿到电费票据再交电费,可自从上一家物业公司弃管后,小区就无处交电费了。9日,市民徐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遇到的闹心事。

  市民徐女士在前进大街附近晨光花园小区有一套住房,几年前开始把房子租给附近一家饭店作为员工宿舍。房子里住了二三十人,用电量很大。该小区原本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电费的,自2013年4月原物业公司弃管,新物业公司便不再代收电费了,也没有人来收电费。

  “眼看房子就快到期了,不知道他们还要不要续租。”徐女士说,她看了一下电表,该饭店租房后共产生了16000多元的电费。但与徐女士签租房合同的是该饭店的经理,支付租金的是该饭店的老板。徐女士说,该饭店的经理已换了四五个,而她并未与该饭店老板见过面,她也曾与饭店经理提过电费的问题,但他们建议要拿到电费票据才支付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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