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白天开电瓶车拉客踩点晚上拿铁剪偷电瓶
白天开着电瓶车拉客赚钱,顺便踩点儿,晚上拿着大铁剪实施盗窃,专偷车辆电瓶,今年6月至今,盗窃犯罪嫌疑人张某在舒兰市城区先后作案11起,盗窃车辆电瓶25块、电瓶充电器2个,涉案总价值一万余元。11月17日,舒兰市公安局溪河派出所民警成功将张某抓获。
近段时间以来,舒兰市内盗窃车辆电瓶案件频发,当地群众不胜其扰,舒兰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动员当地广大干警,深入走访,广集线索,积极破案。
11月17日,溪河派出所所长带领民警在某电瓶商店走访时,一名可疑男子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名男子进入商店后,先是询问店员各种车辆电瓶的售价,却无心购买,随后警惕地看了几眼穿着便衣的办案民警,犹豫片刻,悄声跟店员说:“我有几块旧电瓶,你们收不?”在遭到店员拒绝后,男子走出商店。
办案民警怀疑该男子有作案嫌疑,于是迅速反应,上前与其交谈,谎称由于商店里卖的电瓶较贵,欲在该男子处购买,并与其商讨价格。在取得信任后,民警来到男子位于舒兰市环城街暖泉村的家中,在院内放置杂物的棚子里,发现数块不同型号的电瓶、两个电瓶充电器,及一把大铁剪。见此情景,民警怀疑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场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男子姓张,现年42岁,家住舒兰市环城街。在大量事实面前,张某如实供述了其自今年6月以来,在舒兰市城区先后作案11起,盗窃车辆电瓶25块、电瓶充电器2个的犯罪行为。
据张某供述,他平时以开电瓶车拉客为生,收入微薄,偶然发现一些车辆的电瓶位置明显,遂产生了盗窃电瓶换取钱财的念头。张某利用白天拉客之机留意容易下手的车辆,待半夜四下无人之时,用事先准备好的大铁剪剪断被盗车辆电瓶的连接线,盗走电瓶。张某得手后,将偷来的电瓶以每块100到2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个别电瓶经营店及废品收购站,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江城日报记者/刘巍 通讯员/史伟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