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解困扰电动汽车推行首要难题 适度超前建设充电设施

10.05.2016  10:25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新疆将按照“站桩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人口超过50万人的县(市)推行电动汽车,有关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在抓紧制定。 

  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自治区发改委正在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学引导全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困扰电动汽车推行的首要难题。计划在所有地(州、市)首府城市及人口超过50万人的县(市),重点在公交、出租、物流、环卫、公务、旅游等方面推行电动汽车。

  今年2月,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从2016年开始,各地(州、市)选定3批~5批试点城镇,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自治区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到2020年,试点城镇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一定规模,在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