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09.09.2016  10:35

公租房(含原廉租房)房源3143套,面积在45~76平方米之间(详见表一、表二)。其中:表一中房源向规定条件的供应对象配租;表二中房源属于原廉租房,根据“老房老政策、新房新办法”, 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配售,实行按份共有产权。

  为做好2016年度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公租房(含原廉租房)房源3143套,面积在45~76平方米之间(详见表一、表二)。其中:表一中房源向规定条件的供应对象配租;表二中房源属于原廉租房,根据“老房老政策、新房新办法”, 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配售,实行按份共有产权。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符合法定年龄,有稳定收入及租金支付能力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大学生)、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允许申请表一中的房源。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允许申请表二中的房源。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配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本市城镇户口且在本市居住、工作一年以上的家庭(单身申请人应年满35周岁);2.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5元/月(单身申请人收入低于3000元/月)。

  (二)新就业职工(大学生)申请公租房配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2.在本市无住房;3.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之日起计算不满8年;4.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

  (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申请公租房配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本市居住证;2.在本市无住房;3.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四)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申请公租房配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2.在本市无住房;3.卫生系统的医务人员或教育系统的教学人员;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申请按份共有产权公租房(原廉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本市城镇户口;2.正在享受2016年度第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的无房家庭。

  三、申请时间

  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29日。

  四、申请事项

  (一)申请地点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应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地街道(社区)、乡镇提出申请。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本人为申请人。

  新就业职工(大学生)、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应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指派专人集中办理,并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报送。

  (二)申报方式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配租,可填写两个申请意愿,如果出现第一意愿摇号配租失败的情况,可以参加第二意愿剩余房源的摇号配租。其中,蓝景东悦、龙城帝景项目只能做为第二意愿,表一中的项目3至项目9均可做为第一意愿。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申请按份共有产权公租房(原廉租房),新就业职工(大学生)、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申请公租房配租,不需填写意愿。

  (三)优先保障

  1.符合《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申请人,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公租房。

  2.在房源不足时,优先保障三人以上家庭。

  3.两室一厅户型优先向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配租,如有剩余可向两人以下家庭配租。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遵循诚信申报原则,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 http://www.jlsfdc.com 下载或到申请地领取);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离退休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收入证明;灵活就业和个体工商户,凭社保缴费证明、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证明等材料,由街道调查、评议后核定收入情况);

  5.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租赁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

  6.不受收入限制及享受优先安排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7.申请人的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8.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在编证明。

  申请材料复印件(签字确认)为一式两份,涉及各类证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

  五、咨询电话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62450828;

  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8070612;

  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3379013;

  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3041995;

  丰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4566906;

  高新区公用事业局:64798105;

  经开区建设局:63451956;

  可登录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 http://www.jlsfdc.com )查询相关政策。

  特此通告。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9月7日

表一:   2016年公租房配租项目

序号

 

 

 

物业费

(月 / ㎡)

拟定租     (月 / ㎡)

申请范围

一室一厅

二室一厅

1

蓝景东悦(高层)

丰满区宜山东路

459

755

1.6元

7元

本项目只租不售,侧重向新就业职工(大学生)、青年医生、青年教师配租。如有剩余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配租,且只能做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第二意愿。

2

龙城帝景(高层)

丰满区宜山东路

646

64

1.6元

6.8元

本项目只租不售,侧重向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配租。如有剩余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配租,且只能做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第二意愿。

3

威恩小区(高层)

昌邑区望云北街777号

36

468

1.2元

6.6元

本项目只租不售,仅限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

4

滨河家园(含高层和多层)

丰满区苏合街

0

231

高层1.3元;多层0.6元

6.3元

本项目为去年分配后放弃入住的房源,可先租后售,仅限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

5

如一坊(高层)

丰满区泰山北路

90

0

1.8元

6.5元

本项目可先租后售,仅限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

6

泊林小镇(高层)

昌邑区望云北街777号

0

83

1.4元

6.5元

本项目可先租后售,仅限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

7

铁建丽苑(多层)

昌邑区四川路179号

10

9

0.7元

6.5元

本项目可先租后售,仅限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

8

西域明珠(高层)

船营区长春路110号

85

0

1.5元

6.5元

本项目可先租后售,仅限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

9

天硕家园(多层)

龙潭区徐州路3号

63

0

0.8元

6.5元

本项目可先租后售,仅限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

 

1389

1610

 

 

 

备注:房源户型、面积以产权产籍登记为准。

  表二:   2016年公租房(原廉租房)按份共有产权项目

 

 

 

全部产权价格(元 / ㎡)

60% 产权申购价格 (元 / ㎡)

70% 产权申购价格 (元 / ㎡)

物业费( /

租金 (元 / ㎡)

申请范围

一室一厅

二室一厅

卢瓦尔小镇(高层)

昌邑区雾凇中路369号

115

29

2900元-

3190元

1740元-

1914元

2030元-

2233元

1.7元

三年内免租金,之后按规定标准收取。

本项目仅限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申购。

备注:

1.按份共有产权房屋依据《吉林市保障性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实施管理办法》(吉市政办函〔2010〕17号)执行。

2.城镇低保家庭申购产权份额为60%,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购产权份额为70%。

3.3层、33层全部产权价为2900元(不含土地出让金),3层以上至32层以下每层上浮10元。60%、70%申购价依此类推。

4.房源户型、面积以产权产籍登记为准。

(编辑/杨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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