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网络传言不可信
04.03.2016 11:15
本文来源: 长春新文化网
“重要通知,如果你身边有女满55岁男满60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从7月1号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虽说钱不多,但是过了这个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请通知女满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看看谁符合这个条件,请到居委会咨询一下。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8号,请相互转告。”近日,有这样一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疯传起来。
为了进一步求证此事,3月3号上午,城市速递记者来到永昌街道牡丹园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最近一段时间,有不少辖区居民都过来咨询过此事,但据他们了解,该政策是针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并非是城镇人口。 长春 市城镇退休人员只能一次性领取2000元补助金,具体条件是:根据《 吉林 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夫妻双方都没有参加过工作、双方都失业的,有解除劳动合同书或双方单位破产有法定裁定书的60周岁以上的夫妻,可以上社区申领2000元的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贴;夫妻双方一方有工作的,可由有工作一方向用人单位申领一份独生子女补贴,2000元。双方都有工作的,可分别向用人单位申请一份独生子女补贴,共4000元。同时,记者也向长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证实,微信朋友圈流传的满足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可领取960元补贴一事,并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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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20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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