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纪委”面临四大困境
2010年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提出:“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一时间,村务监督委员会发展迅速,成为基层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之一,农民称其为“田间纪委”。然而,在实践中,村务监督委员会也面临一些发展难题。
今年10月30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农民状况发展报告·政治卷》显示,“田间纪委”正面临着监督主体不主动、监督队伍不合理、监督效果不理想、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四大困境,难以实现自主监督。
报告认为,农民群众是村务监督的主体力量。到目前为止,大部分村庄都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从农民的参与来看,仍然有35.08%的农民不知道村务监督委员会,83.48%的农民不愿意成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究其原因,36.22%的农民表示没能力,25.56%的农户表示没有时间。另外,57.60%的农民认为村务监督作用不大,农民对村务监督作用的评价并不高,民主监督效能较低,缺乏参与村庄民主监督的意愿。
报告指出,在全国349个有效样本中,60岁以上的村监会成员占比为26.15%,而49岁以下村监会成员的比重不足四成。与整个村干部队伍相似,村务监督队伍也面临老龄化的趋势。另外,30.17%的村干部兼任村务监督组织成员。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组织成员”,因此,村干部兼任监委会委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的独立性。
有效运作是村务监督的关键要素。报告认为,作为落实监督成果的民主评议制度运行并不理想,在受访农民中,50.53%的农民表示没有参加过民主评议会议,不清楚民主评议会议的农民有16.46%,农民的缺位让监督效果打折扣。
与定期的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相比,农民群众对村干部或村务的质疑、批评和建议等监督形式容易被忽视。在2773位受访农民中,有11.7%的农民质疑过村务公开内容,其中,52.35%的农民得到了回复,33.54%的农民没有得到回复,14.11%的农民认为有没有回复一个样。此外,在2321位受访农民中,经常提意见的农民占18.31%,偶尔提意见的占45.58%。在提过意见的农民中,17.89%的农民表示自己提出的意见均未被采纳,部分采纳的农民为74.15%。可见,及时回应农民的批评和建议是激活村务监督的着力点。
据了解,此报告来自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百村观察”平台。2009年以来,“百村观察”平台利用寒假和暑假,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多个村进行每年两次的大规模抽样调查,其中,暑假调查是定点跟踪调查,寒假是随机抽样调查,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调研数据资料。本项研究数据主要来源于2013年暑假“百村观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