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用七年时间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4.11.2014  10:19

  近年来,全省各地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农村发生很大变化,但相对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农村发展依然滞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不配套,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尤其是粮食主产区垃圾围村问题比较突出,不少地方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粪土乱堆、秸秆乱垛的脏乱差状况亟待解决。

  省政府提出,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推进美丽吉林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加以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强化领导、加快实施。从2014年开始,利用七年时间,通过实施“六大工程”,全省农村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环卫队伍整齐、管理规范长效、环境清洁生态的目标。

  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科学实施”、“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建管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吉林和新农村建设为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出行安全为基本目标,以垃圾、秸秆、粪便、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快村庄整治步伐,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让农村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主要实施“六大工程”,重点完成30项整治建设任务。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包括清垃圾、清柴草、清粪堆、清院落、清沟渠、清死角和消灭老鼠、蟑螂、蚊子和苍蝇等“四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农村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围墙大门改造、小流域和河流治理、卫生厕所建设、清洁能源建设、路灯建设、电力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畜分离工程包括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公共服务配套工程包括村部建设、村卫生室建设、休闲健身广场建设、粉刷广告标语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改善工程包括农村绿化美化、巩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果、农村生态创建工程、土地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三个阶段实施:

  2014年为全面启动,重点突破阶段。全面启动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农村环境清洁总体达标率达到40%以上,启动建设410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打造精品样板。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县(市、区)、乡(镇)都要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

  2015-2016年为深入实施,全面推进阶段。全面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农村环境总体达标率达到60%以上,主要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环城镇周边的“三线一环”地带,农贸集市、人口聚居中心村、产业发展园区等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重点部位,农村环境清洁率达到100%,垃圾围村和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等5项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建设投入机制、共建机制、长效管护机制。

  2017-2020年为提高完善,全面达标阶段。全面完成农村环境清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改善等六大工程建设任务,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全面达标,全省农村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环卫队伍整齐、管理规范长效、环境清洁生态的目标。

  省政府成立了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主体,落实了工作责任,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乡(镇)、村等,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