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调度会召开 2018年拟推出改革实施方案

07.03.2017  08:33

  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调度会日前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

  会议指出,2017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有3项:加强改革试点的协调指导,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全面评估试点经验;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评审国家级专家库和地方库,制定相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保护部倒排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细化任务,以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能在2018年顺利推出。

  作为全国3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贵州省率先在全国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当前,贵州省已经起草完成了《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方案(试行)》,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应当遵循的原则、磋商主体、磋商程序的启动条件、磋商程序及内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登记确认、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这意味着贵州省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方面取得了突破。

  会上,各试点省市代表就如何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分享了经验,提出了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