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9.07.2016  17:35

  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日前印发《2016年全市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到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环保部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清水蓝天”战役和“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强化源头治理,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突出敏感区域部位、重点行业单位和特定时间节点,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环境污染;强化专案攻坚,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果,切实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强化规范执法,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推进打击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确定六项整治重点

  钢铁、水泥熟料生产、平板玻璃制造、燃煤等重点涉气行业;重点流域涉水排污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单位;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行业机构实验室、化验室,及其它产生、贮存、运输、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在农作物禁烧期间,违法焚烧农业废弃物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行为;被上级部门通报或约谈、媒体曝光,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产业、区域。

   明确三个打击重点

  偷排偷放、非法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造成超标、超总量排污等恶意违法行为;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防治污染设施运营维护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拒不执行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阻碍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环保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恶劣行为。

   深挖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突出排查重点,深挖违法犯罪线索。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围绕敏感区域部位、重点行业单位、环境突出问题等打击整治重点,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摸底排查,搜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最大限度延伸打击触角,扩宽打击领域。公安机关要强化情报导侦意识,加大对涉污情报信息的搜集力度,综合分析、广辟案源,为精准打击提供情报支撑;有效整合内部警种资源,借助机动车管理、危化物品管控、社区入户走访等工作,拓展情报信息来源。环保部门要大力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测手段,通过实时筛选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数据异常企业,锁定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防治污染设施运营维护等领域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污染源日常随机抽查制度,系统梳理监管台账,深挖环境违法犯罪线索。

  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主动进攻意识,创新工作思路,持续开展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的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污染严重问题,攻克一批重大刑事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强化案件查处,把“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力争多破案、破大案,摧毁犯罪团伙,斩断利益链条,防止死灰复燃;充分发挥派出所职能作用,推动打击整治工作向基层延伸;对妨碍公安、环保部门依法执行职务或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维护执法权威。环保部门要大力查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集中开展重点整治;对违法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恶化的地区,要进一步强化联合查办,公开约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巩固行动成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及时总结归纳经验,提炼固化技战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行动成果。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案件会商制度,建立案件联合调查机制,完善执法联动和行刑衔接机制,推动优势互补,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打击查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