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用“群众语言”传播“环保声音”

15.05.2017  15:35

  环保靠宣教起家,更要靠宣教发展。环保部已将环境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为此,珲春制定并下发《全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举办赏雁节、生态环境摄影大赛、摄影展、“生态环境杯”作文竞赛、“生态环境道德教育培训班”,本土教材“我爱家乡,我爱东北虎”列入全市中小学校生态环境教育教学计划。  在《吉林日报》等媒体出专版、设专栏、在各级网站刊发信息,并通过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宣传生态环境建设成效、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突出重大环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的重大环境关切;同时大力支持环境公益诉讼,4月14日,市检察院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开启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先河,旨在动员广大公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环境权益、申张环境正义。此外,还依托新成立的“珲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及时发布最新政策信息,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环境形势和问题,善于用“群众语言”传播“环保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