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三个鲜活的生命因横穿马路离去改变横穿马路陋习

03.06.2015  07:46

  新闻提示

  5月31日21时15分,在长春市西环城路与迎宾路交会处,两个生命在强大的机械马达的作用下,瞬间消失,其中还有一个年华正好的儿童;6月1日15时许,在长春市台北大街与青石路交会处,一位女子被快速驶来的吉普车撞击致死,一张鞋底是她人生最后的留影。两天内,三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我们而去,这么突然,其原因,都是不文明的过马路行为,现在,我们应该想些什么,做些什么,对不文明过马路行为说“NO”!

  6月2日,本报记者回到车祸事故发生地点和繁华路口观察行人过马路现状,发现长春人过马路有许多危险的行为,同时也发现许多客观存在的不利于行人过马路的因素。现在,就让我们跟随记者的视角,看看咱长春人过马路的现状。

  有无更好办法,欢迎大家献计献策拨打96911发表您的看法。

  [现场回访]

  天桥没修好无奈横穿马路

  6月1日15时许,在长春市台北大街与青石路交会处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因一名女子横穿马路,导致被一辆机动车撞击,女子当场毙命,事故发生后,依然有很多市民在该处横穿马路。

  2日,很多居住在该处附近的市民拨通了本报热线,称他们那样横穿马路的确是被逼无奈,因为那里的天桥一直没有修好,如果修好了,就有地方过马路了。

  “台北大街澎湖林苑小区门口快速路完工后,自凯旋路至干鲜菜批发市场1500米内没有红绿灯,那里有个过街天桥,但至今没有建成,近期此路段已经交通事故频发。”长春市民任女士说,在该处,有三个小区,两个学校,还有一家医院,今后这里的市民会跟多,她希望天桥快些建好。

  记者踏查时也发现,该处快速路紧贴地面,车速很快,对行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路段踏查]

  眼看变灯男女老少齐抢灯

  在长春大街与重庆路的十字路口上,此处不按信号灯过马路的市民更多,有很多市民还会抢尾灯。在绿灯还剩下5秒钟时,正常步行已经没法过马路,有几个人直接向马路对面冲过去,什么年龄段的人都有。

  在长春大街与近埠街路口,还没到行人通过的信号灯时,一名穿黑衣服的女子从车道斜向走向斑马线,准备从一个设置信号灯小口过马路,这样不仅增加了其在车道上逗留的距离和时间,也增加了其过马路时的风险。

  快速路横穿比走天桥还慢

  2日11时58分,在亚泰大街快速路长春八中的位置,桥中间已经设置了护栏,但护栏中间有一个豁口,3名大约50岁的市民冲东侧穿过快速下桥的车流,在护栏中间等着上桥车辆通过后,穿行到马路对面。而一位头发已经白了的市民,则迎着这3个人,从另一个方向横穿过去,几个人一起在护栏豁口处等着通过。因为此处的车速较快,车辆较多,在这里等待的市民等了挺长时间才过去。记者估算了一下,其等待的时间比正常从天桥上穿过的时间还要长。

  最惊险的还是另一个人,这名女子拎着10多袋麻辣烫,像是送餐员,从西侧上了快速路桥头,然后直接奔有护栏的地方,打算跨栏过马路。

  [记者观察]

  公交站点离人行横道太远

  2日14时左右,记者来到了长春市和平大街与静安路交会处附近,发现在那里也有不少横穿马路的市民。

  记者发现,在那里横穿马路的市民有个特点,他们大多是刚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乘客,下车后横穿马路到对面比较方便。

  “你看看这里,向北走到人行横道得走一会儿,向南走到人行横道得走一会儿,呆在原地等红灯,等到红灯了,因为离灯比较远路上还是有车,如果耐心走到人行横道上又得等灯,我感觉这太麻烦了,现在路上车不多,过也没什么危险。”一位刚刚横穿过马路的市民告诉记者。

  记者在现场观察十分钟左右,有20多名市民横穿马路。

  [长春交警]

  罚款难度高更需市民自律

  从2013年5月20日开始,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工农广场等重要路口设立试点,对未按照信号指示灯通行的行人进行了5元至20元处罚或警告。当天,共有19名市民被罚,其中18名是因横穿马路被罚10元,有1名男子骑电动摩托车闯红灯被罚50元。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绿园区大队一名交警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处罚并不是我们的主要目的,主要是让市民知道这种过马路方式的危险性,保障自身的安全。”交警说,当下行人不按信号灯过马路的行为依然存在,但良好的出行习惯,仅仅依靠执法者的约束是不够的,执法力量也是有限的,更重要的是要依靠市民自律意识和道德的提升。

  [他山之石]

  各地治理“中国式过马路

  北京:全市150处重点路口的交通协管员将手持小旗,身背扩音喇叭劝阻违法行人。

  杭州:使用DV机拍摄过马路人群,并在路边视频曝光台的屏幕里进行“现场直播”,通过DV机记录不文明交通行为,让闯红灯者“上镜”。

  南京:除罚款外,还要向违法者所在的单位实名通报。

  成都:处罚带头闯红灯者,罚款50元。

  西安、武汉、哈尔滨:行人过马路闯红灯处罚10元。

  记者 庄利铭 胡海宾 常麟祥

  ■记者手记

  重视路权分配

  和信号灯设置

  行人,无疑是城市道路交通的弱势群体。在密集的车流当中,如何安全通过路口是生活在城市里的每个人,必修的一门功课。关于“中国式过马路”来自各方面的指责,矛头都指向行人——乱闯红绿灯,客观来说,这无疑是站在驾车者的角度得来的结论。引人深思,闯红灯现象不能全归责于行人素质,等待过马路时长超过行人忍耐限度也是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之一。无论行人还是机动车,都是城市交通的参与者,只有大家都守规矩,才能保护自己。驾车者处于一个强势地位,更应该对行人多一些避让,同样,行人处于弱势地位,更应该多一些规则意识、多一些对生命的敬畏。每一位驾车者或是行人,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绝不愿意发生意外和悲剧,所以,驾车者与行人之间能够做到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谦让,我们的道路才会更畅通,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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