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的通知

10.11.2015  11:41

厅直属各单位,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省安委会《关于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5〕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