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环保局“爱护候鸟、保护环境”工作纪实
情系珲春 鸿雁北归
“万里衡阳雁,今年又北归”。初春3月,珲春又迎来了一批批特殊而又美丽的客人——候鸟。数以万计的大雁和其它珍稀候鸟在珲春南部敬信湿地一带驻足觅食、栖息,形成了珲春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每到此时,如何让这些候鸟感受到家的温暖,不受到环境和人为伤害成了环保人心头惦念的事儿。多年来,珲春环保局对此也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
一、“爱护候鸟、保护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教育,认识候鸟。
珲春市环保局近年组织宣讲人员深入敬信学校、珲春三中、四中、八小、第三幼儿园等学校,以《走进敬信湿地 关注生态环境》、《爱我家乡》、《鸟是人类的朋友》等为题,向同学们讲述什么是候鸟,我市候鸟的种类、如何保护它们,使广大学生增强保护候鸟的意识。并组织学校在爱鸟周期间以“保护候鸟”为主题开展班队会活动,让学生通过搜集、查阅、绘画、实地观鸟等方式,让孩子们对候鸟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珲春市环保局还多次组织“送书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其中:包含多本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爱护候鸟方面的书籍共计3000余本。今年珲春市局根据新《环保法》中关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并结合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实际,为1—9年级学生订购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推荐教材《环境教育》900本,已向全市各中小学校循环发放,通过开设环保课堂,着重讲授候鸟、湿地等相关知识。
(二)扩大宣传,了解候鸟。
珲春鸟类资源丰富,据统计截至目前,在珲春市境内共监测到各类鸟类29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8种,分别是丹顶鹤、白头鹤、东方白鹳、黑鹳、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金雕、虎头海雕;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有枭类、隼类、白枕鹤、灰鹤、白额雁等近40种。每年春秋迁徙期,有近10余万只雁鸭类在此停歇。
近年来,珲春市环保局积极组织参与“地球日”、“环境日”、“爱鸟月”和“赏雁节”等系列活动。2014年爱鸟周与珲春市委、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在欧亚延百购物中心联合举办“珲春市鸟类生态图片展暨朱坤杰老师事迹展”,首次全面介绍在珲春区域内生活的鸟类,市民可以欣赏到珲春区域内生活的160余种珍稀鸟类动人心魄的美丽瞬间。2015年3月18日,我局共同承办了年度赏雁节暨“爱护候鸟、保护环境”活动。此次活动以“保护青山绿水,建设美丽珲春”为主题,在敬信镇龙山湖水库附近和敬信镇六道泡村附近开展喂食和采风活动,并在敬信镇九沙坪等候鸟集中地区附近村屯开展入户宣传,提高村民保护候鸟和生态安全法律意识。
(三)组建队伍,保护候鸟。
2011年8月22日,由珲春市关工委、珲春市环保局、珲春市东北虎保护协会共同发起,珲春市观鸟护鸟队正式成立,并建立了观鸟QQ群,2013年4.22地球日举办了“观鸟护鸟——助美丽珲春翱翔”为主题的爱鸟周启动仪式,学校和社区组织的5支观鸟队和环保志愿者共150参加了活动。每年候鸟迁徙季节,来自社会各界的环保志愿者和学生们纷纷参与到爱鸟护鸟科普宣传、喂食、摄影等活动中来,让更多的人关注鸟类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并自觉加入到观鸟护鸟的队伍中。在每年的“爱鸟月”、“赏雁节”期间,由珲春市委、市政府牵头发起,组织志愿者们为候鸟投放近万斤粮食,为候鸟安全顺利过境解决食源。为更好的保护候鸟,与珲春市东北虎保护协会、延边州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联合编印了300册《延边州野鸟资料汇编》,共收入鸟类17目52科289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44种)。大约占吉林生活上鸟类种数的78、占东北鸟类种数的62%。还购置了多个望远镜,供观鸟护鸟队使用。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第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七条等处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列入其中,用法律赋予环保的职责去保护候鸟们。
二、取得的成效:
7年来,随着赏雁节“爱护候鸟、保护环境”的逐年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环保意识,深化了志愿服务理念,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了“珲春三月观雁潮”的生态文化品牌。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加入到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大自然的行列中来,鸟类及其它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到有效恢复,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爱鸟护鸟蔚然成风。其间也涌现出全国鸟类环志工作者朱坤杰和“环保达人”李志兴等一些爱鸟护鸟典型人物。
三、 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一是“鸟为食亡”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不法分子为谋私利非法下毒,导致部分候鸟中毒而亡甚至导致其他猛禽误食二次中毒。应加大对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大雁等候鸟的饮食和生存安全。
二是涉及多部门监督管理的问题。湿地和候鸟的保护涉及林业、农业、水利、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同时涉及多部法律、法规。由于各部门履行的权利和职责不同,在湿地候鸟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往往存在各行其事的现象。应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排查隐患。
三是目前珲春市爱鸟护鸟的志愿者队伍还不够强大。多为兼职,虽然每年的“爱鸟月”、“赏雁节”期间参与的人员很多,但这项活动是长期性的,需要经常性地巡护、宣传、救助等工作,应建立一支稳定的、规模强大的志愿者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同时应积极申请政府给予志愿队伍资金支持。
四是保护监测体系亟待完善。敬信湿地候鸟、水禽和植物种类及分布,对越冬种群的栖息地需求,栖息地环境质量等方面的资料不够完善,缺乏这些方面的动态资料。应加强该地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环境监测和对候鸟的调查和研究,形成完善的监测体系和数据管理系统。
五是资金保障问题。目前珲春市大气、水、土壤环境监测项目种类有限,部分监测项目还尚未开展,需要提升设备。保护区管护、科研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需要大量经费投入,希望政府能够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
保护候鸟既有利于保护环境,又有利于身心健康,更有利于提高珲春人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文明素质,尤其是对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珲春有着更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呼吁,全社会要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保护候鸟活动中来。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