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环保局掀起学习新《环保法》热潮

19.03.2015  17:13

  3月份以来,珲春市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系列办法进行长期系统的学习。

  此次新修订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理念新、涉及广、行政监管部门责任大。全局干部职工一致认为,要学深学透,熟练掌握;要会讲会用,在环保工作中抓好执行;要严要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问责问罪,新法是把双刃剑,入罪门槛更低,约束力更强,环保部门的责任也更重,决不能滥用权力,要用好用准新法,切实提升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通过学习,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今后一个时期环保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有了掌握和了解,从而能顺应今后发展思路,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探索寻求我市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道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将新《环保法》学习与当前环保工作实际密切结合,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