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法院筑牢安全保卫防火墙

09.09.2016  22:17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保卫能力,珲春市法院不断强化措施,助推“平安珲春”建设。 

  一是谋划落实在“”。2016年年初,该院党组在制定重点时,将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多次通过党组会、院务会研究部署司法警察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安保责任,确保审判执行部门落实到位,司法警察管理到位。 

  二是文明办案在“”。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审慎关注当事人心理变化,对敏感案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会同司法警察大队研究制定应急预案,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安全隐患。 

  三是安全保卫在“”。司法警察大队严格按照值班、值宿制度,认真安检及监控,明确当事人必须通过安检进入法院,干警禁止带当事人进入办公区,法官接待当事人在审判区进行。 

  四是岗位练兵在“”。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制定司法警察培训计划,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激发个人潜能,通过技能岗位大练兵提升司法警察专业技能和防暴处突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忠于职守、团结协作、服务审判、公正执法”的司法警察队伍。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