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扎实开展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

23.03.2017  12:34

2016年以来,珲春市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依法开展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切实维护了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珲春市高度重视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为加强对新规的理解,准确把握政策,珲春市民宗局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了文件全文和政策解读,及时修正了民族成份更改申请审批流程,确保了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的衔接有序。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民族成份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在登记管理、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上统一思想,达成一致意见,确保了民宗局、公安部门掌握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为依法开展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三是积极宣传引导。推动《办法》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重点宣传民族成份登记原则、申请变更的依据、条件、办理程序等,并结合《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解读与释义制定公布了《珲春市民族宗教局关于民族成份管理办法(试行)》,使依法、依规登记管理民族成份的理念和思想深入人心。(珲春市民宗局王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