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实施网格化管理 推动环境执法全覆盖
16.07.2015 13:24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为创新环保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环境监察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从6月份开始,珲春市逐步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一是网格划分。根据珲春辖区内所有污染源企业数量、分布、监管任务、监管力量等情况,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将行政区域划分成若干监管网格。以珲春行政区划划分网格地理范围,注重将污染企业密集、周边环境敏感的区域,作为监管重点网格予以划分,设立重点管辖网格,有针对性的倾斜执法量,加大重点网格的监管力度。
二是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体系。以环境监管“全覆盖”为目标,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明确监管层级、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逐步构建覆盖全市、责任到位、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格局。
三是细化网格监管责任及工作职责。各级网格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明确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每个网格单元确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强化环境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工业企业日常环保监察;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信访调处和回访;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信息互通工作;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做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工作。
通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根据所对应的网格划分情况,加强对所属范围内企业定期、不间断监察,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将会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使全市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责任编辑: 环保厅)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6.07.2015 13:24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