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严格执法监管 提升服务水平
为推进创建“共产党员服务城”活动深入开展,珲春市环境保护局致力于在学法、用法上做“深”文章,加强学习培训宣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在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同时,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一、 加强培训宣传,提升公众意识
珲春市环保局围绕新《环保法》对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企事业单位三方在责、权、利方面的不同,采取制作课件、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画报、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对全市进行环保业务宣传。
同时,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新环保法的宣传,制作了生动易懂的宣传资料及宣传画报,发放到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和各企业。成功举办了“生态环境杯”全市中小学生作文大赛、龙达地产杯“长寿乡、生态美”摄影大赛、与珲春市东北虎保护协会联合开展了“爱鸟.观鸟.护鸟”科普宣传活动、与珲春老年书画研究院共同举办了“发扬艺术之光、传承书画风采、共建美丽珲春”老中青书画展、与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联合举办了2015赏雁节暨“爱护候鸟、保护环境”活动。以书画、绘画、摄影、征文等形式对美好环境、美好家园的期盼,引导全民共同参与保护环境。
二、 积极做好服务,严格环境准入
真诚服务,提前介入。及时了解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和投产后的环保问题,对项目选址、防护距离工艺流程及污染防治做好论证沟通,确保避免不符合政策的项目上马,造成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
工作中,不断完善新建项目审批制度,对环境影响大的项目从严审批,严格执行“先算、后审、再批”程序,坚持新上项目区域内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层次。对高耗能、高污染、选址不当、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落后产能,坚决予以淘汰。
三、提升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优化机构、人员职能,做到人人一专多能,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训练有素、作风过硬、装备精良、保障有力的执法队伍,提升环境执法办案水平。
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顶住干扰和说情,对违法行为敢于较真碰硬,不管谁违法都要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坚决查处。并加强日常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及时曝光违法排污行为,提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环境意识,树立新《环保法》权威。
与此同时,认真落实延边州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积极开展环保各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护群众环境健康权益。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