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切实提高服务企业效能

21.11.2016  20:35
      珲春市公安局以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和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积极采取措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严格落实企业包保制度。进一步完善警企联系制度,局班子成员联系主要企业,科所队长实行定人、定责、定企业及包安全、包服务的三定、两包责任制,定期到企业走访调查,针对反馈意见制定工作措施。  

  严打各类涉企违法犯罪。结合治安整治行动,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的原则,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把强装强卸、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阻碍企业施工、盗窃企业财物作为打击治理重点,坚持露头就打,从严查处。  

  加强企业周边治安巡逻。坚持巡逻警力向企业周边倾斜,巡警大队围绕企业职工上下班时间开展不间断巡逻,有效减少侵害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并及时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  

  全力解决涉企矛盾纠纷。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多措并举,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工程用工等问题上努力防止影响企业建设、生产的事件发生。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为抓手,加强对企业的安全检查指导,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坚决消除,不留死角。协助企业建立健全保卫组织,提高企业自防自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