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一对夫妻和平分手后 丈夫愿养前妻到老
妻子因车祸卧床多年,丈夫与其他女子同居生子向妻子提出离婚,岳母担心女婿弃病妻于不顾,申请司法调解。日前,珲春市司法局板石司法所受理了这起特殊的家庭纠纷。
遭遇不测妻子卧床
1998年,珲春市板石镇农民李某和王某结为夫妇。婚后第二年,他们的儿子出生,李某外出做生意,妻子王某在家照看孩子。后来,夫妻二人搬到珲春市居住,还买了一辆小轿车。
几个月后的一天,王某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脑部受伤严重。为治病,李某花光了家中的几十万元积蓄,还借了十几万元外债,然而妻子的病情依然没有好转。万般无奈的李某把妻子从医院接回到岳母家照顾。经过长期的康复治疗,王某的身体渐渐有了知觉,但是依然卧床,生活不能自理。
丈夫在外另组家庭
2003年的春天,李某在珲春市边打工边照顾儿子上幼儿园。就在这时,李某认识了女子吴某,吴某在生活上对李某照顾有加,后来两人同居。2007年,两人的女儿降生。李某虽与吴某同居,却依然经常回家探望妻子,每个月给妻子500元生活费。岳母一家人刚开始不理解,后来看到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一转眼,李某和吴某所生的女儿到了上学的年龄,但是因为没有户口,孩子迟迟不能入学。
11月初,李某向岳母提出,要与妻子王某离婚,可岳母担心离婚后,王某的生活费将失去保障,因此坚决反对。于是找到司法所请求帮助。
面对面倾诉解纠纷
了解基本情况后,调解员将双方召集到一起。调解员首先对李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表示李某已经构成了重婚罪,王家人完全可以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但同时表示,虽然李某的行为违法,但是多年来一直支付妻子的生活费,并且王家人也不愿意追究李某的责任。在沟通过程中,王某的母亲对女婿给予了理解,表示希望李某能保证离婚后每月继续负担王某的生活费。
面对通情达理的岳母,李某也保证,为了妻子能得到妥善的照顾,离婚后,他今后每月再多给200元,增加到700元,一直照顾和扶助到前妻去世为止。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王某的母亲作为监护人,代替女儿办理了离婚手续。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