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环境保护局务实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24.07.2015  13:03

  为了推进和规范四平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近日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制定下发了《四平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暂行)》。 

  制度对四平市环保局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范围做了明确的界定,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以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程序、监督机制等。环保局办公室将会同环境信息中心对门户网站的公开目录、指南进行动态更新,同时要求局各部门要将本部门负责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环境信息和门户网站下设的专栏及其他信息进行及时动态更新和完善,以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环境信息。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