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环保驻地式监察工作培训(第二期)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06.07.2017  10:32
  

          6月29日至30日,省厅在长春市组织开展了全省环境保护驻地式监察工作第二期培训,全省第三批、第四批驻地监察人员共8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中,环境监察总队、大气环境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应急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分别就各自职能对驻地监察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截至7月2日前两轮监察结束,全省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351个,其中固定污染源问题835个,环境管理问题516个。 7月3日,经培训的第三批驻地监察人员已进驻各地区开展工作。          案例一: 6月22日上午,长春驻吉林第二监察组接到省厅交办的群众举报的线索“莲花山饮马河四家大桥上游1公里、石头口门水库库区内有采沙石船,在违法采沙污染水体”后,立即进驻现场,开展调查。经现场勘查,在永吉县万昌镇饮马河南130米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发现涉嫌采沙的沙场,现场有5艘采沙船停在河内,采沙管道从河内一直延伸到沙堆顶部,船上发动机内装有柴油并装有一满桶备用油。监察组判断该处沙场近期有非法采沙活动的嫌疑,已及时将现场检查情况报至省厅信访部门,并建议当地政府对该处沙场进行详细调查,并依法取缔。

   案例二: 6月29日,松原市驻四平市监察组对吉林省梨树三金冶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通过查阅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得知,该企业生产废水必须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在随后在检查废水处理设施,排查废水去向时发现,该企业私设“暗管”,将生产废水排放到企业院内的两处无防渗漏措施的大坑内,非法排放生产废水。得知该企业这一违法行为后,四平市环境监察支队立即进行了现场核实,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将对企业“私设暗管”、“渗坑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案例三: 四平驻长春第二监察组, 6月29日进驻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餐饮油烟和噪声专项检查。监察组听取了净月区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并参加了整治专题会议。在省厅驻地监察组指导和参与下,净月环保分局、信访局、住建局及街道各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联合执法,组织对净月街道—世光路与彩织街交汇处附近的4条街道进了行清理。执法人员分头行动,分成三个工作组,逐一排查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及高空排放设施的设立情况,十个噪声监测小组对多个餐饮业户场界噪声进行了监测。本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共清理餐饮行业80余家,取得了“取缔一批,理顺一批,备案一批”的工作实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