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公开21起典型违法案件 涉吉林省两家公司

19.09.2015  10:31

   本报北京9月18日讯   环保部今天公开了21起典型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

  据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首民介绍,21起案件中,有8起案件或直接责任人被拘留或因涉嫌触犯刑法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涉及偷排偷放11件、超标排放15件、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3件;有部分案件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行为。

  环保部今天透露,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环境违法,将被实施按日计罚处罚。

   包钢因环境违法屡被处罚

  作为国家重要的钢铁基地,近两年来,包钢因环境违法屡被环保部门处罚。从2014年11月到今年2月、5月,环保部曾多次公开处罚包钢。

  此次处罚包钢的原由为:包钢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4号烧结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电厂脱硝改造尚未完成,氮氧化物超标排放;3号高炉尚未进行改造,无法达到新的排放标准要求;1、2、3号高炉上料系统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

  对于包钢的违法问题,环保部透露,当地环保部门向包钢下达处罚决定,对烧结机超标排放问题实施按日计罚。

  除包钢外,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北桥灵峰污水处理厂也将被按日计罚。

  据环保部介绍,灵峰污水处理厂被处罚的原因是,该污水处理厂擅自停用污水处理设施;3月13日至3月19日,COD持续超标;总排口其中COD、总磷、氨氮分别超标等。

  环保部说,苏州市相城区环保局对该企业立案处罚,按日计罚已进入程序。

   行政拘留8起案件责任人

  环保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广东省揭西县利庄织染厂通过雨水沟偷排生产废水,其外排水COD超标3.57倍。

  对这起环境违法案件,揭西市环保局除了对该企业罚款6万元,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拆除外,还由公安部门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施行政拘留。

  环保部今天公开的21起案件中,包括这起案件在内共有8起案件责任人或被拘留或被公安部门立案。

  其中,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永联发染整实业有限公司因暗管排放超标污水等被责令停产,并罚款10万元,企业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宏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利用渗坑排放含有铅、铬等重金属物质且超标3倍以上等问题,被博白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据环保部介绍,环保部门在对四川省德阳市祥松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时发现,该公司车间排口总铬超标11.4倍。根据法律规定,废水重金属超标排放三倍以上涉嫌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旌阳区环保局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此外,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安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富裕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鑫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吉林长岭集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分别因企业废水处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污泥脱水机长期闲置;超标排放废水;私设暗管将约两吨废硫酸、盐酸偷排至龙潭区生活垃圾场渗滤液沟内;私设暗管将高浓度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厂外沟渠等受到处罚。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环保直接责任人被行政拘留7天;黑龙江富裕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污水处理站主任分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天、15天;吉林省吉林市鑫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行政拘留5天;吉林长岭集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名负责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天。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