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18.05.2017  10:12

  2017年5至7月,抚松县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坑塘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对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的领导,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排查工作与日常环境监管紧密结合,明确污染防治、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等部门的工作任务,突出强化水质分析与现场监管,将辖区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二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由各乡镇组织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纳污问题,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的力量,利用生态环境监督微信平台,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排查情况及时反馈县环保局并报县政府。

  三是严厉打击,严肃追责。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综合运用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和手段,追究违法者行政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积极支持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

  四是公开信息,正面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核查公众反映的坑塘排污问题,对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正面引导公众,避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抚松抓好生态保护和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抚松县按照国家环保督察的工作安排和创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