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环保局就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广泛征求意见

30.01.2015  18:37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通知》精神,确保环境执法扎实稳步推进、执法流程高效顺畅,逐步建立严肃有序的执法监管机制,长春市环保局从工作实际出发,坚持学习培训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就如何做好新法规与执法实践的衔接、落实新规定破解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相适应配套措施与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系列问题,向全市环保系统发出通知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全市环保部门认真组织本地、本单位人员提出建议,发动辖区监管对象、各界人士建言献策,都来为环保执法进一言、献一策,发动全社会力量自觉监督环境执法,参与环保行动。

  本次征集活动紧紧围绕环境监管覆盖面不足、环境监管制度不完善、执法缺位、配套管理制度缺失、推行“阳光执法”、破除地方保护、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七个方面的问题征集意见和建议,旨在借助新环保法的实施,逐步对全市环境执法工作予以科学完善、严格规范、民主监督,真正实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行政。

  截至目前,通过来信、电子邮件等渠道共征集到环保系统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市民的意见建议共426条,分别从不同的视角和领域对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了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下步,通过认真梳理分类,将逐条进行研究讨论,与执法实践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将来自各方的宝贵意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环保执法成果,让铁腕治法成为新常态,全面推进法治环保建设。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