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的通知》(长发〔2015〕4号)的部署和要求,长春市环保局紧扣幸福长春20件民生实事,围绕空气治理确定四大环保民生改善目标,并对任务目标进行量化细化分解,通过全系统狠抓协调督导,扎实工作,基本完成预期目标,有效推进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对工业企业实行 脱硫脱硝除尘改 造。 以火电行业企业为重点,实施了大唐长春热电二厂1、2号机组脱硫设施等27项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对10吨以上燃煤锅炉以及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木制家具、汽车修理喷涂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企业,全面开展普查监测,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大型电厂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已全部建成脱硫、脱销设施,完成了53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任务,全市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二是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 依照禁燃区规定,协同市公用局加大协调、调度和督促力度,落实补贴发放政策,推进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破解难题、合力攻坚,共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1205台,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1000台的淘汰任务。其中,并网353台,改气、电等清洁能源404台,断管、拆除448台。
三是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 严格新车注册登记和外埠机动车转入审核关,加强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发放管理,加大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监管力度,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城区29家环保检验机构113条检测线进行全方位监控;协同公安落实“黄标车”限行措施,联合开展路检抽测,专项查处“冒黑烟”车辆。共检测机动车22.88万台次,核发环保合格标志33.59万枚;上路抽检车辆370台次,治理不合格车辆136台。从11月20日起全面开展报废黄标车车辆补贴发放审核工作。
四是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按照《长春市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督促各企业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截止目前,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加油站296座,油罐车508辆,储油库2座。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