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弟妹车祸身亡 受访视频曝光肇事者扬言找关系能解决

15.12.2015  14:28

12月14日下午4时左右,王宝强出现在南和县交警大队。目击者供图

王宝强发声明

日晚间微博上曝出一段王宝强针对此事接受采访的视频,视频中王宝强的情绪十分激动称,“我相信中国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平的交待。家里人这方面的事情都不会处理,一直在这拖着。他们欺负我们家都是老实人,也不能这么欺负人。”

王宝强十分愤怒的表示肇事者曾扬言:“撞人没关系,小事儿,我找点关系就能解决。”王宝强表示一定要把这样的人揪出来,“撞死人是小事儿吗?把你家人全撞了是小事儿吗? 逼得我真是忍无可忍。做错了还不过来承认,也不知道面对安抚一下受伤害的家属,自己就逃跑,还找关系。”

新京报快讯(记者林斐然 实习生王丹)12月13日晚间,影星王宝强发微博称自己家人遭遇车祸身亡,斥责肇事者酒后驾车逃逸。今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委宣传部获悉,案件发生于12月1日晚6时许,肇事嫌疑人谢某已于12月4日投案自首,该案已被转为刑事案件侦查。

据南和县交警大队消息,该事故发生于12月1日下午6时许,南和县“122”指挥中心接到受害人家属王某永电话报案,称在兰营村口一辆白色轿车撞倒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后轿车逃逸,人受伤。接到报案后,民警赶赴现场,展开施救,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同时展开勘查。

新京报记者从南和县委宣传部获悉,该案发生后,当地交警队立即启动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应急预案,成立专案组,连夜调取了事故现场周围的监控视频,经排查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白色小型轿车,随后,专案组不间断地以事故案发地为中心对附近村镇的同型号、同颜色的小型轿车进行摸排。

工作人员称,12月2日下午6时,办案民警发现南和县贾宋镇刘营村朱某豪的冀ET55**白色轿车有重大嫌疑,当晚侦破组民警与贾宋镇派出所民警一同赶到该车所有人朱某豪家,将已修复的肇事嫌疑车查获,肇事嫌疑人司机谢某逃逸。

南和县交警大队介绍,事件发生后,南和县交警大队成立抓捕小组,对交通肇事嫌疑人谢某展开了抓捕行动,同时对其亲属开展政策宣讲劝其投案自首。肇事者谢某于12月4日前来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询问,谢某对其驾驶冀ET55**小型轿车将一骑电动自行车人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日谢某被行政拘留。

12月14日下午4时许,南和县一消息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王宝强出入当地交警大队,向交警部门咨询了案件的处理情况。

新京报记者此前获悉,交通事故受害人霍某系王宝强堂弟的妻子,12月6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当地宣传部门消息,12月7日,此案转为刑事案件侦查,肇事嫌疑人谢某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仍在依法按程序办理中。肇事车所有人朱某豪的处理情况尚未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