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狠抓加油站散装汽油安全销售管理

14.03.2017  18:37
      辉南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狠抓责任落实、源头管控、日常监管等多方面入手,切实将散装汽油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  

  狠抓源头管控。对散装汽油申请购买人的身份信息、用途等情况进行核查,严加管控,防止恶性事件发生;严格管控购买、使用散装汽油人员,做好与加油站的联系对接工作,实时掌握、通报购买散装汽油人员信息。 

  狠抓日常监管。明确各加油站站长为治安责任人,建立散装汽油登记台账,如实登记购买人员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住址、购买数量、用途等情况,要求加油站在销售散装汽油后及时将登记的购买者信息向本辖区派出所书面报送,由派出所归档存查。各加油站站长对工作人员登记情况实时监督,妥善保管登记信息,及时上报辖区派出所。对不严格落实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企业,公安机关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抓强宣传教育。督促加油站将《关于散装汽油购买、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公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散装汽油购买流程、属地派出所民警和报警电话上墙,广泛开展宣传,认真做好解释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散装汽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自觉规范购买,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