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司乘人员、特殊人群成高速公路三类“闯入者”
在刚刚过去的清明小长假期间,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民警依托视频监控系统,强化路面巡逻,在巡逻中相继教育劝离若干名高速行人,有横穿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的行人、更有在高速公路挖野菜的沿线村民。为此,高速交警总结了行人上高速的原因、危害及责任,提示大家,高速公路禁止行人进入。
“闯入者”群体都有谁?
村民、司乘人员、特殊人群成主流
高速公路一般都位于城市郊区、农村、山区等地域,高速公路沿线也主要是以农村居民为主,法律观念、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有些群众明知进入高速公路危险,但为了到高速公路对面去进行探亲访友或者耕种等,往往为了图一时便捷,而带着一份侥幸,冒险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翻越中央隔离护栏,甚至横穿高速。而在春季到高速公路护网内挖野菜的群众也是屡见不鲜。
巡逻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人员中,有的是长途客运车辆为躲避检查或担心夜间禁行而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有的是为方便而主动要求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的,有被其它“跑线车”欺骗而甩在高速公路互通路段的或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的等等。这些人员大多对高速公路周边环境不熟悉,经常横穿高速公路,特别是在夜间,极易发生事故。
在日常巡逻中民警经常可以发现一些智力障碍者或衣衫褴褛的流浪乞讨人员,其中一部分还患有精神疾病,这些人基本是居无定所,其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且没有明确目的地。此类人员在没有亲友和监护人员的陪同下一旦进入高速公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闯入者”会有啥危险?
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极易发生伤亡事故
记者从高速交警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属于高等级公路,设计时速大多为12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车速非常快。因此,高速公路禁止车速较慢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在上面行走。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极易发生伤亡事故。
那么法律为什么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因为高速公路相对封闭,车速较快,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不仅严重危及自身的生命安全,而且扰乱正常的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极易酿成重特大事故。
“闯入者”出事谁来赔?
故意闯入发生危险机动车无赔偿责任
高速交警还告诉记者,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类似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明显不存在过错行为,而碰撞又无法避免的情况,原则上机动车驾驶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法律上有规定,机动车一方仍要承担交强险上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但是行人如果是故意行为,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就无需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同时,有证据证明,机动车当事人有避免事故的客观条件而未及时采取避险措施,或存在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最终导致行人死亡的。那么,将根据机动车驾驶人的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