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业涨物业费 长春净馨家园居民解散业委会

22.01.2015  10:49

新文化讯(记者 李志刚) 新物业来了没多久,物业费上调,这事让居民们很不满。前不久, 长春 市紫杉路附近,净馨家园小区居民们为维护自身权益,解散了业委会,目前正在筹建新业委会。

刘先生工作忙,对小区的一些事情也不是非常了解。这几天,他看到门口处贴着一些通知,其中有一张是物业贴的。他说:“这家物业是去年9月份接手的,通知上大概意思是催缴物业费,但后边说‘如因费用欠缴,致使小区停电、停水,物业不予承担责任’,怎么感觉有点吓唬人的意思呢?”

昨日,新文化记者来到该小区,一些居民表示,物业是张贴了催费的通知,但小区并没有停电、停水。居民李先生说:“之前,房子有漏水、长毛的情况,始终没人管,导致一些业主拖欠了物业费。后来,新物业来了,又要把物业费从每平方米0.60元涨到0.90元,这事绝大多数居民都不同意。”

居民们介绍,去年9月份,更换了新物业公司,但他们不是很清楚是怎么换的。不过,物业费上涨这件事,居民们发现业委会主任同意,但居民认为侵害了大家的利益,不承认此事并拒绝缴纳物业费,要求解散业委会。目前,新业委会正在筹建过程中。随后,新文化记者试图联系新物业相关人员,但办公室没人,门卫室工作人员表示,物业领导不在,也很少来。受到此事的影响,相关物业服务已经暂停。

在小区内,也张贴着一些通知。其中1月13日,金穗社区通知,净馨家园小区将重新成立业委会,为此将成立筹备小组,希望居民推荐。1月14日,新物业也贴出公告,大致是从去年9月10日接管至去年年底,部分业主欠缴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费,致使小区水费电费未能按时缴纳等。催缴费用的同时,也提出如因费用欠缴致使小区停电、停水,物业不予承担责任。落款为长春市万佳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在门卫室玻璃窗上,贴着的两份通知,则是新张贴的。一份是金穗社区张贴的,落款日期是1月20日。大致意思是,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已经成立,并公布了5名成员身份,其中包括3名小区居民、1名社区工作人员和1名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另外,也解释道,因社区联系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不参与此事,因此有一名永兴街道办事处人员参加。另一份是21日张贴的,落款是长春四方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大致意思是,作为小区建设单位从未明确表示不参与本小区业委会的再组建工作,由于金穗社区对解散原业委会的公告未能作出明确结论,此时组织成立新业委会,程序上不合理,为此建设单位不能违规操作,但并不代表放弃相关参与的权利。

目前,建设单位、社区等相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处理。居民也都盼着,此事能早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