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红旗街33层公寓两年“三失”物业 “弃管”出现成堆问题
楼外的地砖损坏严重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王振东
一个由5栋高层组成的公寓小区,在两年时间里竟三次“失去”物业。这里的业主,所遇到的生活困境,可能是其他人无法想像的……
楼道脏乱差 电梯无法使用
长春市民高先生和胡女士等人家住红旗街附近的一个33层的公寓,1800多户业主刚刚享受了不到半年的物业服务,11月24日,就又“失去”了物业。
赵先生家住1号公寓17楼,最近,由于电梯无法使用,他已经一周没下楼了。
“现在,经过红旗街道办事处的努力和国信物业的帮助,成堆的垃圾已经被清走了。”12月8日,记者通过业主胡女士手中的照片看到,楼道里垃圾成堆,环境脏乱,通道被挤占,人来回走都费劲。当天,记者来到现场时,照片中的“脏乱差”已有所缓解。但记者也看到,楼外的地砖损坏严重。楼道内“安全出口”等安全提示还悬在空框之上。
记者了解到,目前,29部电梯还未能全部恢复使用。
三家物业相继撤出
据业主介绍,那处公寓共有5栋高层,全部为33层。其中1号公寓和2号公寓的电梯曾一度完全停运,目前,经过维修,2栋公寓中的电梯已恢复一半。
说到整个公寓换物业的经历,几位业主细细地捋了一下时间。“我们这个公寓是2009年开始入住的,第一个物业是2016年年初撤走的。”据业主高先生介绍,在2016年春天,社区牵头成立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当年6月,业主委员会成立。随后,新阳光物业进驻开始服务。而后,在2016年年底,新阳光物业又撤出。2017年年初到6月,整个公寓一直处于无物业服务状态。垃圾清理等问题,都是由社区在负责。紧接着,远洋物业进入,今年11月24日,远洋物业又撤出。“来了没多长时间又走,真是难找呀。”如今,对于成立业主委员会、新物业何时能进入的问题,业主们真是犯愁了。
12月14日将召开业主大会
12月8日,记者在公寓楼下看到一则盖着“红旗街道延安社区”红色公章的“公告”。上面写着:全体业主,原定于12月14日召开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原定“对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提出辞职的委员进行表决”、“对远洋物业服务停止服务并退出表决”、“由延安社区负责面向社区公开以招投标的方式招聘物业进行表决”。在“公告”后边,还附有“公示”。
据红旗街道办事处城建科别科长介绍,目前,朝阳区住建局已关注此事,红旗街道办事处和延安社区均已介入临时维管和相关协调工作。别科长说,现在,他们正在着手解决电梯和垃圾清运的问题,只有电梯恢复运转,垃圾才能得到彻底清运。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的垃圾清运主要是红旗街道办事处和“义工”——国信物业在负责。
专家:相关部门应负起责任
有业主表示,4号公寓二单元共180户业主,其中有70多户已签字委托远洋物业服务。有业主希望目前正在义务帮助的国信物业进入。还有更多业主希望采取捷径——“业主直接投票选物业”的方式,来结束这个“困局”。
别科长表示,此前的业主委员会在上个月已宣布解散,对于选聘物业进入的程序,是要先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然后才能选聘物业企业。
国内最早研究《物权法》、并参与起草《物权法》草案的国内著名物业管理专家李钊教授表示,按《物权法》规定: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也就是说,如果广大业主能够实现“双过半”,即建筑面积和人数都过半,这种选聘物业的方式也是合法的。
长春市物业协会秘书长吴铁军表示,若想广大业主尽快脱离“苦海”,各相关部门要负起责任来。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