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告示引居民不满 物业擅自停水停电是侵权
“物业公司贴出这样的告示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市民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时气愤地表示,自己居住的小区物业公司几天前贴出了一张告示,上面明确写着由于部分居民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对后期居民家发生的停水、停电情况概不负责,这让许多业主表现出了极大的不满。
“温馨提示”引居民不满
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住净月区静馨家园小区,近日自家楼下的门前贴出了一张由万佳缘物业盖章的告示,上面的内容大体是说该物业公司管理期间由于部分业主欠缴物业费,导致物业员工薪金未能按时发放,如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未能及时补齐,物业将对之后居民家停水、停电等问题概不负责。对此,王先生表示,居民不缴物业费大多因为物业的服务没能达到大家心里所期待的要求,“物业的服务态度包括执行能力确实不好,我们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关键是近期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更换频繁,居民对此才产生了不信任。”王先生说。
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居民对此事意见很大,许多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对于物业的说法表示很担心,“马上就要过年了,如果真因为这样的事情小区里停电、停水,恐怕年都没法过了。”王先生说。
物业面临弃管 社区出面调解
记者试图联系长春市万佳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但小区门卫表示目前该小区已经面临弃管,并无物业真正管理。随后,记者采访到了净月区永兴街道金顺社区李书记,李书记表示社区已了解此情况,该小区如今面临的情况有两方面,一是原物业无法维持正在考虑弃管,另一方面则是小区居民罢免了上一任业主委员会,而新业主委员会还正在组建中,这也直接导致了该小区发生这样的情况。
李书记表示,目前社区正在积极协调此事,日前已将此事上报给了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正在与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进行沟通,目前得到的反馈是春节前不会出现停电、停水的情况,“任何物业公司都不能因为业主欠缴物业费使其停电、停水,更何况该小区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很多,一旦停水、停电就触犯了这些人的利益。”李书记说,新一任的业主委员会近期就将上任,该问题也就会尽快得到解决。
物业擅自停水停电是侵权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刘乃源律师,刘律师表示,首先可以明确物业公司无权以业主欠缴物业费为由擅自断水断电,因小区内的水、电供应是由相关的供水、供电部门负责的,是否供水供电也应由供水、供电公司决定,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对物业公司进行授权或约定,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停止对业主日常生活至关重要的水、电供应,否则即是对业主的侵权。
刘律师告诉记者,在现实生活中,物业管理企业往往受有关部门委托代其收取水、电费,但也只是代收费用而已,有关部门并未授权物业管理企业能停止对业主供水、供电。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停止对业主供水、供电,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的授权,如果造成业主损失,即构成侵权,业主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向物业公司主张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发催告函或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实现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