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控烟令实施两年多:长春公共场所吸烟仍存在

01.06.2016  00:55

   新华社长春5月29日专电  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实施两年多了,这部被予很高期望的地方“控烟令”,并未能够改变部分市民公共场所吸烟的陋习。

  长春市卫计委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这一办法自2014年3月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共对1000多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吸烟市民给予了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1183起,其中警告969起,罚款214起,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5万多元,处理公共场所吸烟相关举报近200起。

  虽然有关部门控烟执法取得了一定成绩,推动了该市无烟环境创建,但记者采访中发现,公共场所随意吸烟现象依旧存在,餐饮、宾馆等场所仍是“重灾区”。

  在长春市重庆路、桂林路和红旗街周边的餐饮场所,记者不时可以发现消费者吸烟的情况,一些饭店和宾馆甚至为吸烟者提供烟灰缸,吸烟行为也无人前来阻止。

  26日,在沃尔玛购物广场重庆路店卫生间,记者一走进去就闻到香烟的味道,在垃圾篓里还发现了烟头。当记者离开这个卫生间的时候,一位男子正好进来开始抽烟,在他面前就是禁止吸烟的标志。

  除了餐饮、宾馆等公共场所,一些政府机关抽烟现象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长春市一些机关公务员表示,国家和省里虽然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长春市控烟法规也规定公务员要带头禁烟,但实际上楼道里、会议室、办公室还有人在抽烟。究其原因,就是现在控烟的规定执行力太差,尤其是单位内部没有人监管。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表示,控烟是一项长远的工作,政府控烟立法是重要的一步,接下来的执法和公众参与更为重要,相关部门在继续保持严格执法的同时,多多发动群众参与控烟行动,尤其是大力发动群众举报吸烟现象,这样才能让控烟法规进一步落地生根。 (记者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