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涉骗取出口退税170万 潜逃韩国半年后自首
长春男子涉骗取出口退税170万 潜逃韩国半年后自首
长春男子涉骗取出口退税170万 潜逃韩国半年后自首
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承担办理车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车某某已于2014年5月28日潜逃至韩国,经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劝返工作,11月14日,潜逃至韩国近半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车某某回国自首,开发区分局圆满完成猎狐行动追逃任务。
骗取出口退税 钱未到手却露了马脚
2013年11月28日,烟台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车某某委托物流公司,将租借来的4吨棉涤染色针织布运到烟台海关出口加工B区办理出口手续,(烟台出口加工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15个出口加工区之一,由海关全封闭监管,实行“境内关外”管理体制。根据现行有关政策,出口加工区外其他地区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视同出境)。通过另行注册的本某特公司,以来料加工名义将4吨棉涤染色针织布接收后,再转交给该国际贸易公司。
截至2013年12月19日,车某某以此手法共办理价值93.91万美元的棉涤染色针织布出口手续。2013年12月,该国际贸易公司向烟台海关申请两次出口退税,总金额170万元人民币。2014年5月22日,烟台海关缉私分局对烟台本某特公司进行中期核查,在本某特公司未发现此批来料加工货物。
经调查,警方发现本某特公司实际操作人为车某某。5月27日,烟台海关缉私分局以车某某涉嫌骗取出口退税将该案移交烟台市公安局,6月3日,烟台市公安局将该案指定开发区分局办理。7月22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对其实施网上追逃。
逃至韩国“打黑工” 警方劝返督促其回国自首
侦查员先后赴车某某原籍吉林省九台市和韩国驻青岛领事馆核查车某某亲属信息及其签证信息,及时掌握了车某某及其亲属的基本信息和去向,并通过韩国的渠道对车某某及其亲属在韩国的去向地进行核查。
侦查发现,车某某多年不在原籍居住,其母亲已于多年前去往韩国居住,其妻女与其在烟台居住,案发后,车某某与妻女于5月28日去往韩国;根据车某某在领事馆填写的去往韩国地址进行核查,未发现其居住信息。这些信息为警方定位车某某并对其进行劝返和缉捕打下了基础。
据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陈天胜介绍,侦查员通过车某某在中国的关系人了解到,其在韩国生活并不富裕,甚至靠“打黑工”度日,存在劝返的可能性,遂确定了劝返和跨境缉捕并重的侦办思路。
“为了成功劝返,我们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到了车某某在中国的关系人,并通过关系人与车某某进行对话,宣讲政策,督促其回国自首。”陈天胜说,通过前期的不懈努力,车某某原本已经购买了8月22日由韩国飞往烟台的机票欲回国,但由于其母突然发病,其以照顾母亲为由取消了回国。
全市“猎狐2014”专项行动调度推进会后,通过其在中国的中间人反复向其宣讲政策,讲明利害关系,进一步化解其心理压力。在强大攻势下,车某某于11月14日从韩国返回烟台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