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源区院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09.12.2014 17:09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广大市民法制观念,江源区检察院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首个“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本次法制宣传活动主要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宪法知识,将宪法精神深深根植于社会并真正渗透到每一个公民的生活之中。江源区院根据本次“国家宪法日”活动精神要求,一是积极宣传宪法赋予检察机关职能,以及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控告申诉权力等方面的相关内容;二是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向广大群众解读公益诉讼等相关法律内容。此次活动现场共摆放宣传展板17块,发放传单1000余份,现场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百余人次。
江源区院始终立足将宪法宣传工作作为法制宣传的一项重点内容去抓,将宪法宣传作为送法下基层工作内容之一,并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力求真正实现弘扬宪法精神,让广大群众真正做到知宪法、懂宪法、宪法精神深入内心,从而形成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良好风气。(江源区院 李坤玲)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09.12.201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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