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涉贿被诉 曾自诩为太阳

30.04.2016  09:27
肖地楚。资料图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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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地楚。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4月2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2016年4月29日,中共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肖地楚(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地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肖地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地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12月24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肖地楚严重违纪被“双开”。

  通报称,肖地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弄虚作假,骗取研究员职称;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举办校庆活动过程中违规发放纪念品,违规超标准兴建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在购买住房中侵犯集体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私营业主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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