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湖畔诚品小区房子渗水 居民拒交物业费抗议被停水

20.01.2015  08:57

1月19日,家住长春市朝阳区湖光路湖畔诚品小区的女士反映,称因为没缴纳物业费,家里就被物业公司停了水,她对此很不满。

这位女士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她全家入住该小区已有五年时间,家里外墙渗水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去物业找过很多次了都没得到确切答复,她觉得物业是在敷衍了事,做出答复时的态度也不好,于是选择用拒交物业费的办法来表示抗议,可是却被停了水。她对此很不满:“不交物业费是我的不对,不过物业公司有权力因此而停我家的水吗?”虽然为了保证正常生活,她最终还是缴纳了物业费,可是心里却咽不下这口气。

就此,记者随后采访到了负责管理湖畔诚品小区的吉林省福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听记者说明来意后表示知道这户业主的情况。他告诉记者,该户业主的物业费大概从2014年11月开始就拖欠着,物业公司前后派房管员去催缴过十余次未果,最后只好采用停水这种手段。“她家墙壁渗水的情况我们也知道,小区建成时即有400多户出现该问题,属于工程问题,由于小区建筑设施还未过年限所以仍然归开发商长春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物业方面已经就此多次与开发商进行协调,开发商却置之不理,房屋维修基金目前也是只有开发商才能动用,我们物业这边对此真的是无能为力。”刘先生说。

吉林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表示,物业不应该以停水的方式来催缴物业费,自来水是业主与自来水公司之间的事,物业无权干预,随意停水属于侵权行为,业主是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的。而对于物业费催缴手段方面,邱律师建议物业公司应该通过仲裁机构或者走法律程序来催缴,而不是用停水这种会直接影响业主生活的侵权手段来达到催缴费用的目的。孙立航